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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論前言的另一個版本

我的碩士論文〈開放式關係:原創多媒體音樂作品及詮釋〉已經可以下載了(當初設定為一年後才開放下載)。其實在定稿的前言之前,另外有一個如下的版本,是在口試剛過的時候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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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論前言:法律與音樂──除了著作權之外

高睿甫,〈開放式關係:原創多媒體音樂作品及詮釋〉(新竹市:國立交通大學音樂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Ⅲ-Ⅳ。

誌謝

在感謝責罵我「要寫《開放式關係》,這一年多來卻沒甚麼性生活」的指導教授之前,必須先感謝26年多前,任由我的手指與性器通過她的性器的女性,以及27年多前以危險性行為的方式對那位女性的陰道無套內射的男性。

之所以要感謝他們,並不是因為他們的前述行為,而是由於他們在我的成長過程中總是鼓勵並允許我做許多的嘗試,並默默地對我付出關心。在高中時期因為熱衷社團而成績明顯下滑之時、在我放棄可以逕行錄取資工所的機會而堅持要考音樂所之時,以及在我放著音樂所學位不管而跑去重考進法律系、繼續當米蟲之時,他們都默默地看著但又有所付出。甚至在我對他們出櫃之時,他們是互相擔心對方是否會自責沒有把我教好。我想我就是一直處在幾近奇蹟的幸福之中吧。

而幸運的是,即使我沒有傳統古典樂的歷練,指導教授董昭民老師仍然能夠帶領我用藝術的視角、用新音樂的方式進行聲音藝術創作。在這些創作的期間,董老師更以導師的身分從創作目的的定位、情緒困境的緩解,一直到聽覺效果以及實作方法等,全部都會一起參與。唯一讓我覺得不夠滿意的,恐怕就是董老師太盡責而沒有好好吃飯與休息吧。

而讓我膽敢實作本作品,還要感謝許多為性言論自由奮鬥的前輩們,特別是我的兩位偶像:何春蕤與許玉秀。若不是何春蕤老師自《豪爽女人》以降的言論,以及動物戀網頁事件[*]對社會的衝擊,曾經難以想像婚前性行為的我,就不會知道自己對性的幻想與享受並不是罪惡;若不是許玉秀老師在釋字第617號的不同意見書中,把其他大法官罵得狗血淋頭[†]、讓我看的熱血沸騰,廿歲以前都對社會議題漠不關心的我,就不會知道原來自己的意見、聲音、夢想,是不用受到既有框架的束縛,而且可以靠自己破除那些束縛並實踐的。

法律與音樂──除了著作權之外

在研究所休學的那一年中,我去唸了法律系。與其他法律系學生不同的是,我不只是要用法條來解決不公義,而還要反映法條本身的不公義(詳見文末自介)。這樣的出發點讓我在學習法律上有更大的投入,也讓我得以回答芳瑜學姊問我的:「學法律對作曲有甚麼幫助?」

許多藝術家的創作理念與動機是來自於對社會狀態的反應。但如果不能洞悉社會議題的癥結所在,就很可能流於哀怨自嘆、孤芳自賞。一個對社會議題有熱情的藝術家,可以創作出對於各種「熱門」社會議題(如氣候變遷、貧富差距、人情冷暖)均讓人印象深刻的作品,但也很有可能因為對議題本身的不夠了解,而只能被評為設計精良的話題商品。

必須對理念感到清晰透澈,才能夠創作出撼動人心,並引發潮流、改進社會的作品。要對社會議題做出透澈的反思,必須先對社會有足夠了解,而法律正是社會運作的依據之一。瞭解法律為何不照著自己希望的方式規定或運作,也許就能洞悉社會為何不照自己期盼的方式運作[‡],而這些正是一個想要改變社會的「人」,要成功傳達自己意念的先決條件。

所以,「瞭解法律」對於音樂人來說,並不只是用著作權來跟侵權者索賠,也不限於政府應撥用多少款項支持各式音樂產業,或是音樂人的勞健保、稅務、退休金的問題,而是一個以「傳達訊息/意念」為職業的人,做為「社會的參與者」的學習歷程。

註腳

[*]
詳參何春蕤編著,《動物戀網頁事件簿》(桃園縣中壢市:國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6)。
[†]
開頭第一段為:本席因為不曉得「在四處緊急調度使用的文句組合之下,多數意見知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寫什麼和做什麼」,所以不敢附和;因為懷疑「多數意見不是『新性文化價值觀』對『舊禮教』的安撫,而是所謂『男女常態性價值秩序霸權』對所謂『少數性文化族群』的施捨」,所以不敢贊同。(引號為筆者所加)
[‡]
之所以用「也許」,是因為法律並非社會運作的唯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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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性交易產業管理的法制沿革與評析

是第一次寫上萬字以上的報告,所以整個架構亂七八糟的,但還是自認應該算是有整理出一些東西,所以還是分享於此~(原為國立交通大學林志潔副教授於100學年第1學期開授之「性別與法律」期末報告)

摘要

我國立法院審議性交易政策,是在1991年與2011年。為何事隔20年後的修法結果,會被批評為是回到20年前的違警罰法時期?女性主義中,反對性交易者,認為政府目前已有能力處理弱勢者的生存問題;而全面贊成性交易者,則認為社會有能力克服性剝削和性別不平等。大體而言,雙方都陷在自己不切實際的幻想之中。本文先陳述性工作以及其管制的正當性爭論,再討論其與憲法與國際公約之關係,最後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為主,分析我國對於性工作的管制沿革,並試圖以不同角度提出批評建議。

關鍵字

  • 性交易
  • 違警罰法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女性主義
  • CEDAW

全文下載

〈我國性交易產業管理的法制沿革與評析〉(Google文件,可點選「檔案」下載doc檔)

章節目錄

1 性工作的正當性爭議
1.1 不同的評價角度
1.2 性交易的正面價值
1.3 性交易造成的道德或法益侵害
1.4 小結
1.5 處罰的正當性與可能可行的制度
2 性交易在憲法中的定位
2.1 司法院釋字第666號
2.2 工作權
2.3 性自主權
2.4 隱私權
3 國際法
3.1 禁止販賣人口及意圖營利使人賣淫公約
3.2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3.3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預防、禁止與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
3.4 翻譯問題
4 我國的性交易管制
4.1 管理娼妓辦法與自治條例
4.2 私法關係
4.3 違警罰法
4.4 民國80年制訂的社會秩序維護法
4.5 民國100年修正的社會秩序維護法
5 批評建議與結論
5.1 極端立場的偏頗
5.2 不討論緊急避難的原因
5.3 嫖客視角的缺席
5.4 總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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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就是性別》讀書心得

  儘管對性別議題一直有興趣,但過往思而不學、閉門造車的我,一直未曾拜讀過畢恆達教授的《空間就是性別》一書。與傳言相同,畢教授的書言簡易賅,避開專業詞語,而改用十分生活化的文字和內容,成功地指出:我們不管是從日常生活到專業領域,都受到傳統性別價值框架的影響。

  然而,也不難發現,或許是設定的讀者群為一般民眾,選材其實受限於「日常生活」這個框架的影響,而著重在生理、家庭空間、體育、廁所、性騷擾/侵犯這些「人人天天遇到」的情形。相比之下,畢教授另於2006年所主編的《性別解碼全記錄》文章集,則更明確地指出:除了前述的日常生活中的性別議題,已經因為被社會大眾所習慣,以致於多數性別意識並不敏感的民眾可能覺得「習慣就好」,在一些並非「人人都經歷過」,但其實也是時有所聞的議題上,仍充斥著性別刻板印象。

  《性別解碼全記錄》中的議題,在此試舉數例:出嫁女子被物化、奴化,甚至商品化的情形,其實已被廣為提及,但未出嫁的女子,不只無法名列於原生家庭的牌位[1],甚至連原生家庭想要為之「辦個稍微像樣的葬禮」都不被允許。儘管後來發展出冥婚,但其儀式中仍嗅的到許多父權壓迫[2]

  另外,何撒娜於該書中的〈摩梭人,真的是女兒國嗎?〉一文[3]也明確地指出:摩梭族之所以常被歸類為母系社會,只是因為學者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不是傳統父系社會」的社會結構,然後就很興奮地幫它貼上與「父系社會」相反的標籤罷了!

  而在〈車底鑽探-尋找汽修科女生〉一文中,則可發現,法規上的形式平等並不一定會得到實質平等的結果──特別是在程序中有太多人為操控的地方。女生們雖然可以從汽修科中順利畢業,但那卻是在實務課中,老師不願見到女性眾目睽睽地躺下、鑽入車底,所以直接叫其不用實作的結果。而這樣的結果卻造就了這些女性無才的事實,加深了女性「花瓶」的刻板印象。

  儘管前述議題在《空間就是性別》中缺席,但整體而言該書仍是作為省視自己思維的一個練習教材,我們可以從中學習:自己平常的思考模式(不管是針對生活瑣事或是自己的專業領域)是否其實蘊含著過往沒有發現,而我們長期以來視之為常態的性別刻板印象或是父權壓迫。舉例而言,陳水扁對女記者說「想妳啊」一事 [4],儘管確實有些罵聲,但如果角色抽換為呂秀蓮[5]對男記者,或是陳水扁對男記者這樣說,恐怕就不會只是一兩天的新聞版面了。另外,娼妓管制長期以來均以「防範性傳染病、人口販賣及勞工剝削」為政策考量的主要重心,或許有可能其實是掌權者(除了裝作聖賢之外)想要極力掩蓋「娼妓的存在本身就是父權壓迫」這個事實。就此而言,書中的「我們…不要防衛機制,…防衛機制阻礙我們誠實地面對社會的真相」[6]恐怕確實是較為治本的作法。

  但本書卻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仍然難以說服根深蒂固地不認為自己所謂的「男女有別」是一種歧視的人。書中(或許是想要避免使用專有名詞)並沒有提到形式平等與實質平等的困境,以致於在與運動有關的章節中,多次地強調「女性沒有被給予平等的機會,所以能力才會普遍不如男性」,但在〈羅馬競技場〉一文中,又明顯地指出女性需要有「優先權」。這樣的論述方式對於一般鮮少思考社會正義困境的人來說(特別是傳統價值觀較重的),恐怕會覺得「啊你這樣根本就是大女人主義嘛,什麼東西都要女人優先,男性都要變弱勢了」或是「孔子說的沒錯,女子就是難養啊!」而忘記(甚或有意忽略)男性「已經是既得利益的優勢」現況。另外,「每個人都贏」的趣味,或許可以避免孩子因為「輸」而感到沮喪,但難道孩子要進入社會,不需要學習如何面對輸的沮喪感嗎?

  另一個書中沒有提及的點則是「有所成就才會被認可」的問題。對於弱勢族群來說,常需要藉著成就(而且是優勢族群認可的成就)才能被認同,所以女性必須「表現的不比男人差」才會至少能夠在該能力上被認可──然後在另一個領域被加強鄙視。也就是說,腦子好的女人,其「體力比男人差」的特性會被放大、強調,特別是我們在聊到性侵害議題的時候;而運動專業項目不錯的女性,如果有意無意地透露出她「仍有所畏」,就會被男性說「啊哈!終究還是女人,怕東怕西的嘛~」有能力的女性尚且如此,那麼其他一般的、表現未驟佳境,或是更弱勢的女性又會是如何呢?

  其實,本書之所以會被我評為「一般閱讀」而非專業論述,根本的原因應該是:作者對於性向歧視與女性壓迫的陳述方式差異過大。當然就當時台灣的狀況來說,這確實是比較務實的作法,我(們)也可從中學習到一些「如何與尚無性別意識的人交談」的方法。但整體而言,書中對於性向的描述,不像作者在論述「男女不平等」時用了許多生活中的例子(如家務分工、性別氣質期待),而著重在同性戀與家人之間的掙扎。純以這種方式論述,仍有一些為德不卒之處:
  1. 未正面解決「同性戀就是不好」的根本心態。
  2. 難引起一般人的認同感:如果身為父母的讀者閱讀該部分章節,心裡所想的是「幸好女兒已經交男朋友,所以我不用擔心這些」,那就表示其實仍未脫離「不希望孩子是同性戀」的心態,也就是依然認為「同性戀不如異性戀」。至於「雖然我覺得OK,但是社會上的壓力卻是這樣」的想法,雖屬無可厚非,但這其實就是造成「孩子依舊不敢出櫃」的主因與壓力來源。
  3. 女同志的缺席:同志議題的討論中,仍很明顯地有男性霸權的問題,比方說我們提到「同志三溫暖」時即只討論男性,而愛滋病防治雖常與同志汙名的問題[7]並列,但卻也未從女同志的角度出發。
  4. 廁所:我個人相當質疑為何廁所需以「男女有別」為基礎。就同性戀眼光來看,男女被分化而必需依生理性別而進入廁所、更衣室、澡堂、溫泉,正是人們因為處於一個「只有同性有機會騷擾」的環境,而加深了對於同性戀的恐慌與仇視。
  5. 性別問題與性向問題的差異:這也是書中沒有提到的。由於性向比生理性別容易隱藏,人口比例上也不若男女人數相當,且「同性戀能做的事,異性戀也都能做」[8](除了異性戀無法發生「情敵變成情人」這種事之外),因此我認為性向歧視恐怕比較像是「左撇子歧視」──只是現實生活中又包含了人口政策和宗教壓力。
  綜合言之,本書就性別議題的討論,較適合作為入門書籍,或是通識教材的研擬參考。其經典之處在於親切、易讀、好懂、能讓人於生活中自省,但對個別議題的深入程度,我(們)恐怕還需要更多努力學習。

  後記:本文是林志潔老師本學期在交大科法所性別與法律]課程的期中作業之一。雖然我覺得同性戀部分的章節面向不夠廣,但是作為未出櫃的同性戀思考「是否要跟家裡出櫃」的參考資料卻仍是不錯(當然仍是以同志諮詢熱線的《出櫃停看聽》更針對問題啦)。除此之外,由於本書大多數篇幅都在論述男女平等,所以放在書架上也很容易跟父母解釋--是想要試探父母性別意識的朋友可以考慮的一本書。本段不在報告中。

註解:
  1. ^ 陳婉娥,〈重回旗津‧1973〉,《共和國》第57期。
  2. ^ 娶了「女鬼」的男子並非不能再娶。另外,有些嫁給有「多妻命」男子的女性,會積極地幫丈夫找冥婚。施芳瓏,〈未婚去世女子的處理問題與文化意涵〉,原收錄於《兩性平等教育季刊》第18期,2002/5。
  3. ^ 原收錄於《兩性平等教育季刊》第21期,2003/1。
  4. ^ 2007-03-01,陳水扁時任總統,到霧峰下田插秧,記者提問:「總統,插秧時在想什麼?」當時陳水扁回答「我在想妳」,事後則表示其實並不知是哪位記者。
  5. ^ 當時的副總統,因曾有「如果國家的副元首…必須像『深宮怨婦』這樣的話,何不…只選總統就好?」的發言,於本例中更添對比性。
  6. ^ 〈好男人與壞男人的共謀〉,第153頁。
  7. ^ 愛滋被認為與男同志高度相關,雖然很早就有國外研究統計數據,但在台灣會變成一種恐慌,而導致疾管局將防治重點從毒癮患者轉換到男同志,應可歸咎於2004-01-17的「農安趴」事件。當時因正值農曆新年,又有13名HIV感染者參與其中,是以可說是「街頭巷尾都在談論」。但新聞沒有說的是:其餘的80人後來仍被「強制」追蹤檢驗(名義為何?),而沒有人因為那一次的性愛派對染上性病。
  8. ^ 「有兩份研究…分別有13%和9%的女人表示她們經常行肛交」「異性戀男性曾經嘗試過剛交的也有相當大的比例。」瑞妮絲、畢思理,〈伴侶之間的性生活〉,《金賽性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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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娘砲運動員〉協同意見

註1:「協同意見」意旨「贊同結論,但理由不同或是有其他補充」,原為大法官對於釋字解釋的補充,敝人於此援用。

註2:時間不甚充裕,且敝人文筆欠佳,語句可能不順或有疏漏,甚至邏輯錯誤,尚祈不吝指教。

本文是Seven那篇〈我是娘砲運動員〉的觀後感。

應該是兩年前的梅竹賽,其實我也發過類似的文章,不過並不是單純針對性別。但剛剛沒找到XD

攻擊對方時,常見的做法是「社會通念認為那樣是弱勢,那麼就把對手貼上那個弱勢的標籤。」
但如果哪天教練罵「你是殘障嗎,Chance球也可以漏接!?」就也能告他歧視(而不是侮辱),是不是又過了頭?
可能你會覺得「不會到那麼誇張」,但應該也不會否認:十幾年前罵人男人婆,被認為與社會脫節的會是那個男人婆,而不是罵人的那個人

也許這又會繞回「自由的界線」那個老問題
不過我想說的是:當我們找到了理由去反對情感上不認同的東西,並也承認別人也可以這樣做時,是不是真的期待那個人人在公開場合都捉襟見肘的社會?那個社會會不會像我們(小時候)討厭大人老是一堆場面話類似?(即使我們想宣揚的「禮教」是基於平等而不是基於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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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悔的薦購

交大浩然圖書館剛剛硬是把我之前申請薦購通過的書取消了。
資料名稱:真人版高潮全書

當初(10/8)的信件:

您推薦的圖書,本館已進行訂購,在正常狀況下(提供的書目資訊正確、出版社有存貨、非絕版書等等),國內出版的中文圖書平均購入時間約三?四個星期,西文圖書約二?四個月。建議您主動留意該書狀態,可至館藏查詢系統中查詢,若該書狀態為”登錄中”,表示已到館。


剛剛(11/2)的信件:
親愛的讀者 高睿甫 您好,於20091102我們已取消您預約的資料
由於本校圖書經費有限, 因此無法立即購置您推薦之圖書, 將視經費狀況陸續購置


我是已經習慣被以經費有限做為藉口而駁回薦購申請了啦。但是當初的文字是「已進行訂購」,然後過了三個多禮拜之後才說不買了,總覺得出爾反爾沒什麼公信力啊。

畢竟[奶油派:一個A片導演的菜鳥日記]、[G片工場]、[男同志性愛聖經],這三本書都被我順利薦購而且借出了;我可不希望明天又收到信說沒錢買[男性多重高潮]和[女性多重高潮]了(這兩本也是10/8申請通過的薦購書)。

我要批的並不是浩然的判斷標準,而是誠信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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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主題

主題是性開放,但切入點和作品標題還沒想好。


當然是為了自己才選這個題目的。當初要不是有學弟把我拉去聚會,可能我現在還呆呆的異男忘,乖乖的寫程式吧(是說依我打混的個性再回去弄程式的話很可能連混畢業都有困難)。但說實話,進圈子的一年三個月來其實觀念沒有改變太多,還是一樣贊成開放式關係,還是一樣覺得戴套肛交比接吻安全,還是一樣覺得陳冠希沒有錯,還是想要靠身體賺錢(但不能在台灣)....


他們說你醜,這樣才會讓他們覺得自己很帥。
--海綿寶寶
我似乎在每個領域中,經歷過初學階段之後,都有著這樣目中無人的高傲,但其實自己並未有什麼真能經的起考驗的能力/事蹟。


當我覺得我什麼都知道時,他們給了我學士學位。
當我發現其實我什麼都不知道時,他們給了我碩士學位。
當我認清別人也什麼都不知道時時,我已經拿到博士學位。
但我們還是得做點什麼才能混口飯吃,或說,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像人類的所有認知/邏輯/思想的最基礎其實都是主觀而抽象的一樣,我(們)並不真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東西,而是在生活經驗中去嘗試歸納,然後把自己明知也可能錯誤的歸納結果,當作唯一的圭臬來信仰。據說我曾經最喜歡的數學也是一樣:
歷來數學家總是擁有許許多多的技巧,以消解或避免邏輯矛盾所引起的問題,而使數學免於產生危機。


扯遠了。總之今天跟董老師聊過之後又再次體認到自己還有很多要努力的事情,長久以來都把這件事情看的太過簡單了,除了孟子那句「說大人則藐之」害人不淺之外,也許真的是太常被讚美讓沒經歷過挫折的我太過高傲了吧。

要讓一個選手墮落很簡單啊,只要稱讚他就行了!
--野村克也
不能在高傲下去了,還有很多事情要請教很多貴人的呢。


話說回來,作品的要求只有「與即時多媒體系統裝置相結合」,並沒有提到音樂性要如何....


目前想做的清單:

  • 開自己的整場音樂會(要先把論文要的那首解決)
  • 2009的日文檢定二級,2010的日本留學測驗
  • 大專盃健美比賽
  • 考軍樂預士,入伍前學Sax
  • 把屌練到19cm長(目前是16.5cm)
  • 跟阿賢打聽去日本拍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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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音樂所開放外系修習[音樂理論]

由於目前開放了[音樂學分學程],所以[音樂理論]課程確定可以開放給外系所修習。

課程內容大致沒有更動,請參考我在兩年半前回覆的同一討論串:

音樂所有個規定
除了科技組除外,入學考試的樂理如果不到70分,這堂音樂理論就會變成必修
然後,以今年為例,約有九成的人沒有到70分
簡言之,這門絕對不是給"完全沒有樂理基礎"的人上的課

之所以在選課系統上被加註「大學部課程」,因為這是屬於「補修課程」
可參考:http://www.imu.nctu.edu.tw/tw/commence.php?year=96 的"畢業學分"

我這學期去旁聽的第一節時
老師說:「每次都會有外系的以為這堂是基礎課程。」
老師講的蠻好的,跟音樂所的學長姐聊時
有不少人表示「跟大學時學的方式很不一樣」

雖然我期中之後就沒有再去旁聽了
可是我覺得如果你有一些樂理的基礎
比方說知道羅馬級數的和聲紀錄方式(含附屬和弦、和聲外音紀錄方式)
看五線譜不會像我還要一格格去數....
而且每週在課外有另外花兩個小時,那還蠻值得聽聽看(一)的

先聲名一下,我不是音樂所的學生,這學期也只是旁聽而已
所以有些地方可能不會寫的那麼中肯

這門課目前由兩位老師授課
其中洪老師講調性理論;吳老師講風格寫作
兩個老師的上課時間大約是二比一

調性理論的部分,課本是採用Harmony & Voice Leading 第三版,原文(英文)
這本書非常的貴,不到七百頁的黑白印刷(連灰階都沒有)
精裝本在柏克來的價格居然超過5000(而且不含CD)
(所以大家就不會在柏克來買..cc)
每週(只要洪老師會來)都會有一位同學負責報告其中一章
通常是從第六章(I-V-I進行)開始

前面幾章看似蠻容易的
但是這本課本會採用Voice Leading(可翻做"聲部進行")
從各個聲部的旋律進行去討論和聲的可能性
所以課本本身和習題就有一定的份量(不算"難",大概有看懂就ok)

課本報告完之後,洪老師會帶著大家分析曲子
這學期著重的部分是調性的建立,所以我們會需要去找譜例中的終止式
然後把曲子拆開來看,仔細看每個小節在幹麻

洪老師的拆法是由外而內的
以調性音樂來說,最基本的模式就是 主調區->對照調區->主調區
拆出了第一部份的主調區後,就會開始越來越細的拆解
通常第二個成分是拆成樂句(但不盡然)
然後再去分析這個樂句裡面用了什麼樣的技巧(最常見的是"模進")
當老師拆的越細,就越容易有「這作曲家真是變態」的感覺

兩個老師都會發非常多的譜例
大多數都是耳熟能詳的名家的曲子
不過由於音樂所的政策,非修課生(就是旁聽的啦)
所上不支援其講義的影印
所以我還蠻常沒拿到講義的..QQ
(只好事後找學姊搭訕..啊不是,是央求借印)

吳老師上的主題是風格寫作
會用一本名叫Classic Music的課本
副標是Expression, Form, and Style,聽說已經絕版了

其實吳老師用課本的時間不多,大多是另外發講義
講義中完整曲子的比例偏少,大部分是文章或是一些音型的範例
這學期有講到很多種風格,比方說土耳其進行曲的土耳其風格(廢話~"~)
然後會試著看管旋樂總譜,分析哪幾個小節是用怎樣的風格
並且跟曲式稍做結合(其實好像並不是「曲式」這個專有名詞)
分析這一段跟前一段有什麼異同

文章的部份則有點進入心理學的層面
會討論到怎麼樣的曲子容易被理解和記住
是看荀白克的教學筆記

從這學期中開始就是講各種擴展方式
包括音型的擴展(最常見的是重複跟模進,當然還有逆行、反向....)
樂句的延長、段落的收尾(很多樂段的收尾甚至比其主題還長)
過門、轉調(不是移調唷)....等等(我後來就沒去聽了..愧)

作業的部份
洪老幾乎師每週都會出一題當週講的章節後面的習題
通常是四聲部寫作(高音、低音題都有)
可能會有要分析曲子,而且要用"寫"的(說實話,很難)
因為她蠻注重「你要分析的讓別人看的懂」這個能力的

吳老師的作業則是教什麼就做什麼
比方說第一週交Period和Sentence的差異
那作業就是把同樣的動機,用period和sentence方式分別擴展
從期中開始就算是開始寫曲子了
一開始只是要你用do, re, fa, mi四個音寫一個樂句
下一週就要你擴展,再下一週就變奏成別的風格
然後是收尾、收尾的擴展.....
然後寫出下一個對照區.....到期末就成了一首曲子

上課時很可能把大家的作業都輪流聽過
所以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大家的...."活力"
至於怎麼"聽"....大多數人是彈鋼琴
也可以凹鋼琴組的幫你視奏(如果你坳的到..XD)
也可以輸入成MIDI然後再過帶成CD

我旁聽的那學期,期末作業是變奏曲
印象中下學期的是奏鳴曲式


不過現在制度不太一樣了,雖然選課系統上有分班,但仍是兩位老師輪流上
分班的部分則會在第一周舉辦分班考試:
第一堂課(9.14.星期一)4:30-6:30pm將舉行測驗考試,依據測驗結果,將會分成
  1. 免修 (非音樂所的應該不會有這個狀況...)
  2. A組:只需修98-1學期
  3. B組:需修98-1及98-2的課程
未參加考試的同學一律為B組


考試的部分可以參考去年的考題:
http://www.imu.nctu.edu.tw/download/2009/MusicTheoryTest97.pdf
剛剛問了一下學弟妹,三個小時是絕對寫不完的
而且這並不是想要寫快點就真能寫的快的題目

再次強調,本課程不是給沒有基礎的人修的
而且作業量即使是音樂系本科的人也不敢小覷
想找通識課的請參考李子聲老師3AB的音樂理論導論







以上都是真的,但也只是嚇人的
以下簡述一些個人意見。

我還在唸清大資工的時候就來聽課了,說實話如果是那時看到分班考試題目的話,應該也是一題都不會寫吧。那時只知道級數和終止式,連數字低音都不知道,更遑論什麼Neapolitan Chord、附屬和絃、三段體、Period/Sentence...

不過憑著對音樂的喜好就硬著頭皮繼續聽課了。
一開始關於級數、數字低音的部分其實就只是了解定義就好了,上課前多google一下和看一下WikiPedia都很方便,課堂間問一下學長姊一些關鍵性的問題也很快可以釐清。

不用把音樂系畢業的人的樂理能力想的太高,很多時候非本科系的對於樂理死板的部分反應反而快,有修過李子聲老師的課的應該偶爾會聽到他感嘆類似的事情。但相對的,非本科系-特別是理工科-就變得容易不小心太過堅持/鑽研死板的樂理,我自己考上音樂所,唸到碩三了也常會有類似的感覺。

而單就「學院派的樂理」這個角度來說,我非常推薦這門課。修過之後,你就大概可窺知學院派的美學觀是怎麼回事。樂理只是大家「溝通」的基礎、「能聽」的保障,好好去享受音樂中的每一條節奏和旋律,還有彼此交織起來的感覺才是重點。(知道「複音音樂」是什麼的應該能聽懂我在說什麼)

而就實用性來說,你也會更清楚西方古典樂理不是唯一的圭臬。頑皮豹、馬力歐、小叮噹、龍貓的主題曲帶給我們的感覺,絕對不是用樂理解析之後就可以複製的。我曾經小看並試著複製帕爾海貝的「卡農」,但嘗試之後才發現他的厲害之處。

有膽子挑戰的,就請全力以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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