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為什麼大多淫亂?

本段寫給輔大法律系的同學和學長姊(甚或老師)

感謝來訪,這篇是發在PTT班板上那篇之後。

之所以會想要拖段時間才讓大家能「直接」連過來,是因為不希望各位直接把「同性戀」和「性開放」做連結。或許這兩者之間有正相關(請注意「正相關」與「因果關係」是不同的概念),但那卻不是同性戀應該被直接貼上的標籤。本文即是我個人對這個關聯所做的解釋:

同志(包含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向來都有自我認同的困境需要克服,在從小被強制灌輸的價值觀底下,我們比多數異性戀們會去花時間來想關於性別的問題。在了解了社會對於性向的「要求」其實毫無理由(而只是個習慣)之後,我們的思考模式便會變得相對開放。

「認同」是一個艱難的過程,某部分來說有點像是「認命」(不再抱怨),只是也多包含了「喜歡自己」。就像一個身高不到160或是超過190的人,很可能對自己的身高並不滿意,就客觀來說這是不可能改變的事實(只好認命),但主觀來說:我們可以改變自己的想法去喜歡(認同)自己。男性陰莖尺寸和女性胸部罩杯也是一樣,接受現況是一種認命,動手術是一種不認命(但也需認命地接受「曾經動過手術」的事實),而喜歡現況則是一種認同。

「同志」一詞在定義上與「異性戀」的區別即在於愛戀對象性別的不同。而「性別」差異的客觀外在差異即在於性器官,是以:雖然我們能夠討論「同志戀情被壓迫」這些「公事」,但若論及日常生活的「私事」,同志跟異性戀的差別便真的僅有在性愛方式的不同了。

由上可知,當我們將話題侷限在「同志」,而又不想去討論公事時,就無可避免地必須談論性愛。所以一群人若是因為同屬於同志圈而聚集,那麼其話題很常是在討論性愛,這個現象並不令人意外。

常常討論性愛,也就會面臨性忠貞的議題。相較於(被我認定)比較不常思考而「直接採用」傳統價值觀的異性戀,同志也就較容易經過思考後決定不採用傳統價值觀(但相對的,選擇遵守性忠貞的同志們,也多半是經過思考的,亦應給予尊重),綜合以上即可知同志族群中若真有較高比例的性開放實踐者,實非天譴,乃是人類社會使然。

另外,出櫃的同志由於已經身處「跟禮教宣戰」的立場,願意「公開」談論自己的性價值觀的比例會較高。相比之下,採行性開放的異性戀不一定願意與眾人分享自己的立場,其原因可能是(女性)不願意被冠上「破麻」標籤,或是(男性)不希望對方有過太多性經驗使然。再加上大眾又容易對一個「有同志在其中」的事件有更多注意,以致於我們「聽聞」的(而非全部的)性開放行為,好像大多是來自同志。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

  1. 性開放者通常也不喜歡被性騷擾
  2. 也有很多同志完全無法認同性開放。

4 則留言:

I'm 邱老虎 提到...

畢竟傳媒過渡的渲染和放大,無可避免會有點摧眠下作用,但論媒體是否為第三方勢力…目前個人覺得影響力反而沒那麼大,但就現階段而言,還是有一定的影響力。
反而現在新興的社群言論,傳播性和影響力,還比較貼近實際生活。

kong0107 提到...

我是覺得網路中毒的我們實在不宜直接肯認新興社群的力量

匿名 提到...

小弟一半認同一半質疑,認同者,上述論點皆有理,質疑者,成因並非直有單一因素如此單純,還牽涉到現在普遍主流價值觀,以及是否有約定性的束縛,娛樂化的擴張,身邊的人及周遭環境影響,都有涉及因素在其中,算是由很多因素以錯綜複雜的形式構成"同志大多淫亂"此一概念現象,這是個人見解@@"

kong0107 提到...

感謝樓上回應。
其實我也曉得原因很多,而我目前的能力只看到了一小部分,不過本文主要是想試著凸顯幾個可以消除一些刻板印象的論點。
說實話,這些論點的立論基礎都不完善,本文只是個政治正確,說穿了只有「希望各位不要恐同」的觀念想傳達。(因為是我在輔大法律的班板上出櫃時寫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