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聯盟影片的後續回應

一位署名流河旱樹的網友在我的〈性教慾〉一文中留言,我不知道為何沒出現在網頁上,但仍在此予以回應。

第一點

Kong
一個教育不能老是倡導「尊重」,也必須包含「自我認同」,所以「引導學生發展多元情慾」是一個必需的教育內容。
質疑
為什麼引導學生發展多元情慾是一個"必須"的教育內容??
回應
教育要引導學生認識、了解自己,並發展自己的每一面向。這之中應當包括情慾的部分(因為情慾是人生中必定會面臨的),而情慾的面相是多元的,或許應該說:教育應當引導學生發展自己的情慾。

第二點

聯盟
質疑一 喜歡和同性相處=同性戀?

翻開國小的教材專書《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 裡頭的漫畫描述一個男同性戀者 如何在小學階段就確定自己的性傾向。 因為主角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一起工作、吃飯、玩耍、同歡笑、同悲傷, 並且對異性沒有感覺,長大後自然地成為同性戀者。

然而這樣簡化的敘述,經過國小孩童的認知理解後, 難免誤導孩子認為:只要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在一起,就可能是同性戀。

質疑
我覺得這樣子真的很"簡化"阿!! 你要如何在"小學時"就確定自己是同性戀者?? 小學大部分都是同性玩在一起 小學生看到漫畫 也會覺得自己"目前"對異性沒有感覺 跟漫畫中的主角一樣 他不應該用小學時 也沒有加入有些人即使小時候跟同性較好 長大後也發展成異性戀 反而只說到同性戀的部分 就變得比較像是單方面的說詞
回應
這題牽涉的面相有點多,我不確定是否能講清楚:

首先是教材內容的部分。《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66頁,該主角是「國中」時發現自己「對異性不感興趣,可是卻對同性很好奇(心跳加速)」跟別人不同,並非如聯盟所說「在小學階段就確定自己的性傾向」。

至於聯盟認為教材「誤導」的部分,也已如我原文所說:既然「只要是人,就可能是同性戀」這個命題正確,那麼「只要喜歡和同性別的同學在一起,就可能是同性戀」這個命題就也無須討論。

目前通說認為:性傾向是流動的,所以根本不是「小學時」能不能確定的問題,而是我們從生到死也許都沒能「確定」。也許應該用「『覺得』現階段的自己如何」來描述過往所使用的「確定」一詞。

至於您說教材沒有提到「小時候跟同性較好,長大後也發展成異性戀」,我則認為:即使單就漫畫而言也有一句「我感覺到自己跟別人不同」,而該句是可以衍伸成「異性戀仍占多數」來解釋。另外,該書設定的讀者是教師,且該漫畫只是作為後續文章的引導,並沒有在每一頁都強調「別忘了異性戀」的必要。而「像是單方面的說詞」這部分我則認同,但那是因為該章節(65至91頁)的標題正是「同志教育」。

第三點

Kong
這樣的「現象」是人類生理上使然,還是「過往」的社會結構造成的?如果答案是後者,就必須再說明為何要照既有的社會現象而不進步。
質疑
我有點不懂最後一句 是指不"再"進步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想請問現在的社會到底有那裡不再進步的??
回應
「進步」是主觀價值判斷。對廢死論者來說,台灣又繼續執行死刑,就是一種退步。

其實我當時對聯盟的質疑有點偏離焦點,應該要問的是「為何『同性密友期』不能教同性戀?」不過現在已知「同性密友期」是杜撰的偽科學,這部分就沒甚麼深究的必要了。

第四點

聯盟
教材中提到,父權體制下的性別定義已消失, 婚姻也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的構成,可以是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 跳脫傳統兩性組成家庭的框架。
質疑
我是沒看過全部的東西 老實說我看的就只有你這篇文章而已 可是上述所講的 跟同不同性戀或者是什麼多元情慾都沒有關係啊??
回應
我不知道您所謂「上述」指的是甚麼。

第五點

聯盟
這些教材試圖告訴學生: 人人都可追求自己的自由、權利, 包括婚姻和情慾的表達方式, 不必在意其他人。
質疑
不必在意他人這句就有不對了吧@@!!
回應
其實教材沒有那一句,那是聯盟自己做的結論。

即使教材真有那一句好了,我也不覺得需要成為眾矢之的。除了是因為該書並不是直接給學生看之外,正如我於原文所說,「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這種比性別教育更基本的原則,本來就應該提到--只是不一定會出現在每一本教科書/教學手冊。

第六點

Kong
畢竟教材只是在「介紹」這些意見,並沒有說「他們才是真理」。
質疑
就我的認知 "教"材就是在教導教育的 如果要用介紹的話 我覺得不應該使用教材這兩個字 況且教案是對全師生的 介紹通常是比較有興趣的才會去翻閱
回應
是聯盟將之稱為「教材」的,據說這種「誤稱」是聯盟的奧步之一。

《認識同志》是「教育資源手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從書名以觀即可知並非給學生看的,教育部對之的定位為「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教材專書」。

另外,我不同意您所說「介紹通常是比較有興趣的才會去翻閱」,原因不外乎對於「要如何有興趣」的質疑,還有那樣可能會得出「我沒有義務學英文」的結論。(「英文」只是拿來舉例,請替換成您曾聽過的被討厭的必修學科)

第七點

Kong
承前所述,這份教材既然未脫離「尊重多元」和「尋找自我認同」的中心目標,就沒有背離社會共識。
質疑
有沒有尊重多元跟尋找自我認同是很主觀的 你要如何證明?? 總不能直接拿教材證明吧!! 教材上當然自己這樣寫啊!!
回應
您都說是「主觀」了,我又怎麼可能證明?

另外,為何是我要負舉證責任?

第八點

Kong
教材並沒有把性別多元化、模糊化,而是性別本來就是多元、模糊而不確定。
質疑
性別本來就是多元化?? 這是很主觀的認定吧!! 以DNA來說XY就是男性 XX就是女性 真的有本來就多元化嗎??
回應
既用到「主觀」一詞,又提到DNA這種客觀的東西,讓我不知您對「性別」一詞的認定為何了。另外您是不是忘了陰陽人?

「性別」一詞並非僅指涉生理性別,「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即亦有涉及性向的部分,請參閱性別光譜以及「性/別」的命名。(並請注意,前述兩個法律「平等」二字的位置是不同的,引用時要小心。)

第九點

Kong
就應該尊重並且介紹「無情感基礎的性關係」。
質疑
這句話我有點不懂 是鼓勵一夜情嗎@@??
回應
介紹不代表鼓勵,這已如前述。教材並沒有提到「無情感基礎的性關係」,而是聯盟似乎主張「『一定』要有『成熟』的情感基礎才能有性關係」。

第十點

Kong
除非真愛聯盟覺得同志婚姻不應該合法,否則一個"應該"合法的東西,沒有理由不能放在教育中討論。
質疑
什麼是"應該"合法的東西?? 抽大麻應該合法嗎?? 國外就合法啊!! 我覺得"目前"還沒有合法的東西 不應該放在"教育"中 你可以在其他地方討論 但不一定適合在教育中 或者是較年輕的孩童身上
回應

「我」認為抽大麻應該合法,但這並非現在的社會共識,所以他不是我所謂的「應該合法」的東西。看樣子我該改用比較嚴謹的描述:「一個『大多數人理性上覺得應該合法』的東西」。

至於我敢說同性婚姻是「大多數人理性上」覺得應該合法的東西,是因為「我不歧視同性戀,但我覺得他們沒有結婚的權利」這句話非常荒謬。

您用了「不一定」,就表示您也未能證明這並不適合。即使假設這種合適性是主觀判斷,而如前述乃「無從證明」之事,也只能得出「會有對立的意見」這個現象。

回到「未合法但可以討論」的命題,您應該不會否認,「安樂死」這個人生任何階段都可能面臨的題目,會有人(即使不是大多數人)認為可以放在中小學裏頭提。

第十一點

Kong
你看到甚麼?性權不是人權嗎?
質疑
性權只是人權的一小部分
回應
該標語是故意以語意上的瑕疵引起注意,但其實並不會造成任何誤解,閱聽者會自動理解成您所言。

第十二點

聯盟
「怎樣做愛不會痛,老師請你教教我」老師你教不教?
Kong
這根本就本末倒置!用自己不會教的東西來反對教案,但這確實是該教的東西啊!古希臘的師生就要教性交呢。
質疑
不會教跟反對教案也是兩回事吧!! 我是沒看過教案啦!! 還是教案裡面有教?? 不然老師不會教的話該怎麼辦?? 古代人也教地球是平的 現在還在教嗎?? 你這樣也是錯誤連結
回應

聯盟影片的該部分,乃在訴求「不應讓孩子參加同志遊行,但教案卻鼓勵之」,是以我假設其所表示者均為反對同遊之理由,誤植為「反對教案」是我的疏失。

我沒看到教學綱要裡說「要教姿勢」,不過保險套和潤滑液倒是有提到。「老師不會教」並不是教綱的「錯誤」,儘管我不反對您說這是「疏漏」,不過那似乎會是教育訓練的問題,也就是教師應該要會教--至少每個學校都該有人會教。我們不需要教到老漢推車和火車便當,但「陰莖勃起後戴上保險套、抹上潤滑液後再緩慢插入陰道」這種話總得有人要說。

「地球是平的」這已被證實錯誤,但「性交」沒有錯誤。另外,我沒有說「古希臘的師生要教,所以我們要教」,那只是個例子。

第十三點

Kong
如果不是要聽到不同的聲音,何必參加遊行?而這種聲音又為什麼必須符合你的期待?
質疑
你確定有多少人是為了聽到不同的聲音??還是只是好奇??
回應
這是在「教材鼓勵學生參加同志遊行」的脈絡下寫的,請理解為「如果不是要他們聽到不同的聲音,何必鼓勵孩子們參加遊行?」另外,因好奇而去也沒有不對。

第十四點

Kong
既然要教,就得在義務教育中教。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念高中大學,而我們甚至還沒討論中輟生。
質疑
那微積分教不教?? 國小會懂嗎?? 有些東西當然要教啊!! 可是時機要對啊!! 你想要問什麼是對的時機嗎?? 那就先回答性別為什麼原本就是多元化的?? 如果你今天想去台北 請問你該怎麼去?? 你應該要先知道你在哪裡吧!! 你在國外要坐飛機 在台中可能就坐火車 如果你不知道你自己在哪裡的話 那要怎麼去?? 國小或許對自己的身體都還不是很了解 又或者是對喜歡~愛那些感覺都還很不懂 你就要他們去學習一些較複雜的課題 我指的包括同性之間跟異性之間(或者是其他更複雜的) 所以我不認為國小是一個好的時機教導他們那些 國中的話 我也不是教育專家 我想這需要很多的研究以後才能定論的
回應

微積分不是生活所必需,但性別是。另外,您沒有解決「國中不教何時教」的困境。

我沒參透為何您認為「需先回答性別為什麼原本就是多元化的」才能夠問「什麼是對的時機」。

也完全不了解您為何提到「去台北」,但邏輯上來說,我可以找個也要去台北的人(或是請一個人帶我去台北),跟著他就好了,不需要知道自己在何處。

感謝您承認自己不是教育專家,因為已經很多研究顯示性別是可以國小或更早教的。如果您要說「那些大多都是國外研究,在我國不一定適合」,那我就只能繼續推得「再多的研究都不夠用,因為每個世代都在變化」。

第十五點

Kong
我拜託您用理性關心台灣的下一代。
質疑
我想這只是你的發洩用語 因為沒有人可以做到真正理性
回應
那句話是期盼大家都能知道自己說的話究竟是理性的還是主觀的,請參閱〈我們先用情緒下決定,再用理性找理由〉。

我試著努力區分理性跟主觀的部分,所以即使我個人認為「就算高中也是義務教育,性交也得在國中教」,於本次議題的討論中,也僅是採取「義務教育中應塞入所有該教之事」、「義務教育僅有九年」和「並非多數家長都對性交有足夠認知,所以性交必須放入學校教育」的原則去推導出「國中非得教性交不可」的結論。

第十六點

質疑
請問有教案的全文嗎?? 我有點了關於該聯盟,另有文章可見此。跟相關連結 只是都沒有 我也不想只看單方面來做評論 所以有些我自己也覺得很難講
回應

我一開始的確沒有附上聯盟所抨擊的那幾本書的連結,不過後來在加上「拜託您用理性關心台灣的下一代」那句時也一併放入了,看樣子您沒注意到。請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下載《認識同志》和《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

5 則留言:

I'm 邱老虎 提到...

昨天抽空看了【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
它是從尊重每個人的個人特質、發展等等,
以這為基礎下去所撰寫的。

當然,我是大致瀏覽,
不過內容大致蠻符合我的期待:)

阿空你睡眠要正常啦= =

匿名 提到...

你有病~
變態~

Unknown 提到...

看到樓上的留言就覺得這個教育計畫應該要徹底執行

windseeker 提到...

樓上的留言其實也不太適當
總有一天(也許就是現在)恐同者也會成為弱勢族群
就像威權時期的外省老兵被本省人歧視一樣
昔日的反抗者,或許在未來會成為壓迫者

kong0107 提到...

感謝樓上提到了我目前還能預想到的遠程,也就是患有恐同症和其他(無論是否因為未知而生的)恐懼之人,究應如何也受到平等的對待。
我猜想這個階段應該已經在某些場合發生了,不過由於我能力有限,目前並不打算多「關心」恐同者。
當然,就連我使用「患有」一詞是否適當,恐怕爭議也會越來越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