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會的藝術

(躺在床上睡不著所以來發這篇,可是實在是沒什麼耐心把想說的都打完。但還是決定「發表」這亂亂地沒什麼整理的思緒)

話說我刻意沒有使用「音樂」這個標籤,是因為這個部落格的東西幾乎都跟音樂有關。

abay的個板看到雨狗的[我最喜歡的當代藝術家]一文。一如往常地,容易被與性做相關聯想的東西總是會被一些人謾罵。

前幾天才跟大鬍子學長聊到,太多人總是覺得藝術和性慾不能有任何關聯,但明明真能說出藝術是什麼的人卻又少之又少。(是不是說的能夠讓眾人信服是另一回事,重點是大多數人甚至無法擬出一個能讓自己聽懂的講法)

音樂也是一樣的,我很「訝異」我看到那篇文的回應裡有這樣的文字:

我可以承認這是一種藝術。
畢竟每個不同的民族,都有其對藝術不同的認知,以及觀感。
但我絕對不承認這是一種音樂、一種樂器。
廣義來說,音樂、樂器應該是具有節奏、旋律的。
狹義來說,音樂、樂器應該是能讓人心境轉變(或激動、或平靜)的聲音。

由這種『樂器』(怎麼看,我都覺得那只是一根麥克風)所奏出的『音樂』,要旋律沒旋律、要節奏沒節奏。
如果閣下這篇是意在Kuso的話,那您成功了。
但如果不是的話,那我想你這是在侮辱音樂、侮辱樂器。

就算是音域最單調的口簧,最起碼也還能讓人聽得懂它的節奏。
就算是構造最簡單的樂器,樹葉(其實只要是片狀的都可以),也都可以吹奏出基本的旋律。

你這是什麼?音樂?
那可以請你把它的音符、節拍寫出來嗎?

不知所謂!
他到底知不知道他的第二行和第三行有著可笑的牴觸!!??而那個「狹義」本身就包含了他發這篇心得的情境,相比之下那個「廣義」的範圍居然只侷限在節奏和旋律,就跟以為作業系統只有DOS和Windows一樣--我都不知道這兩個定義哪個範圍比較廣了呢。

重點是,我們既然假設作者本身有意識到這個作品會帶給大多數人明顯的性暗示(原諒我認為這個刺激太小),那麼其實去確認「作者是不是譁眾取寵」應該只是一個步驟,重點是我們在這個作品中、在我們假設的作者的立場中、在我們原本的想法中、在別人的想法中能夠帶來什麼讓自己覺得無悔的時間消耗。

我很喜歡F.I.R有一首[The Legend 傳說...](怕被告,請自己找),因為其實我(們)並不知道他在念什麼,卻因為他的語調和音樂而直接預設他應該是在講一個很英雄主義的故事。但是我知道如果他的詞其實是在講一個笑話的話,英聽不好的我們仍會有同樣的感覺--我相信F.I.R知道這點,所以我認定那首曲子的重點並不在於演講詞的故事內容本身,而是在突顯「我們對於語言本身的感性感受其實非常薄弱」。
我想大多數人不會同意我這個陰謀論的說法,不過這個論點可以很容易的在[趕羚羊草枝擺]和[草泥馬]這兩首中發現。這兩首會被大多數人貼上「歌曲」標籤的作品,不就是被當作通俗藝術被看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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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軍的野蠻性史


黃鐵軍 -
鐵軍的野蠻性史 :
我們的SM真實故事
當初要查六尺褌怎麼綁時搜尋到了作者Blog的文章[男妓的六尺褌(原文載於蘋果日報2003.8.13名采版)。能入選台大[同志研究]課程的討論書單我是不意外,但是可供借閱的圖書館裡面居然有高中,倒是很令我驚喜。

總之我跟交大圖書館薦購了這本書,還算順利,我也在前天成為第一個借閱此書的人。有趣的是我在拿到書的當天晚上就收到了催還通知信--看樣子我薦購的書都蠻有代表性的嘛(前一本是還在清大時薦購黃阿文的[最新健美運動詳解])。雖然有一點訝異交大登記的書本物價是186元....

翻了幾篇,其實有一點點失望。作者的譬喻與誇適濫用到我不斷想起他的記者身份,而對於SM中施虐者的角色也僅止於轉述別人的想法,在整本書中的比例是不協調的。真要說這標新立異的書籍講了什麼,大概就是給大多數「敬而遠之」(泛指有著「不要發生在我身上就好」或「那種事我才不會去做」的想法的人們)一個「虐囚遊戲與真實監獄的不同點在於,被虐者有能力隨時停止這個行為」提醒;還有以「記憶」的方式,從SM的角度重新去享受被支配、被污辱以及性別歧視--作者使用了過往被真實支配的記憶去享受現況中不帶敵意的指令與監禁。

[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相同的是,反而是推薦序的部份讓我有比較多的收穫。卡維波(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甯應斌教授)那段「當保守派挾著刑法與警察暴力來控訴鐵軍猥褻變態無恥,以千夫所指的態勢來狠狠替愉虐戀定罪打入地域或監獄,卻反而正好勾動與滿足了鐵軍與許多愉虐戀的性慾」雖然免不了讓許多人又一干子打翻一船人,不過也讓我想起每當自己做出爭議性言行時那種期待觀看他人後續反應的強迫症--雖然我把那樣的自己歸納為是在操控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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