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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

通常我沒有很在意自己的隱私,所以裸照或打槍影片被他人貼到別的地方,除非影響到攝影師就著作權的感受,不然我是蠻樂見的。
但我盡量不去談關乎別人的事,即使那件事也是我的個人經驗--例如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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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 XTube 影片 FAQ

除了影片有露臉之外,大概是 LINE 群組盛行的關係,這次迴響遠比之前提到自己的 XTube 帳號 voieneuf 時還要好(就連沒落中的噗浪的好友邀請都有15人了)。
最常被問的三個問題是:

  1. 被上傳到 tt1069 了耶,有經過你同意嗎?
  2. 鋼筷插尿道,不會痛嗎?這是SM吧?
  3. 又講法律又猥褻,讓人有點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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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痿與性解放

這幾天在 Facebook 發了比較多關於性器官的文章(壯陽陰莖翻模肛交寫真性愛講座),其實是有點刻意的。
有點有趣的是,關於勃起障礙的貼文,即使根本沒有圖,按讚數跟互動也不輸給有圖的屌模文(雖然不是翻模後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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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袱

(本篇跟閃光有關,但不是閃光文)

剛進輔大的時候,跟同屆的同學們自介時說著「我第一次上大學的時候,各位還沒國小畢業呢。」
那時自己也想著,雖然都是年輕的肉體,但大多看起來都稚氣未脫啊,我又不是玩完後能放著不管的個性,就還是別出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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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同志遊行心得

一、眼睛

大明星梁小星居然把日拋隱形眼鏡當雙週拋,而且睡覺也不拿下來。

戴隱形眼鏡是為了帥氣,用日拋是想要省錢,睡覺不拿下來是因為懶惰。但是眼睛又不像牙齒一樣有廿幾顆還可以裝假牙替代,不好好保養的話可是得不償失耶!就算堅持要隱形眼鏡,長戴型的約$2000就可戴三年以上,算起來也比日拋便宜呢。

本想為此在FB發起「一人一信讓梁小星(暫時)別戴隱形眼鏡」,也順便練習寫活動文稿,但後來覺得這種行為有點像是集體暴力,且也是「以『保護』為名地違反當事人的行動自主權」,還是先在此表達對他的行為的不諒解即可--不然我不知道要怎麼繼續堅持BDSM的自虐權和兒少的性自主權。

二、造型

本次造型與高雄時大部份相同,是跟Seven搭檔「大紅帽與小野狼」,不過Seven這次又把七個手指甲上了紅色指甲油,但由於已十二月下半,要解讀成「聖誕老人與他的哈士奇」也似無不可。比較有趣的是遊行結束後另有二位穿全身布偶裝的狼出現,四人合照頗有娛樂效果。

三、標語

我本次用的標語是「恐同妖孽速現形;性平教育急如命」。前句用「妖孽」這個我們過往被詆毀的詞彙來指摘對方,算是針對拒絕回應的一中西門町管委會;後句不用「急急如律令」的「律」或「令」字,乃因性平教育早已是「法」,無「如律令」的必要,而在鷺江國中楊同學的命案之後,應不難理解性平教育確實與性命相關。

附論:「急急如律令」一咒其實帶有「階級重於自主權,甚至重於性命」的意涵。

不過當走到接近中友百貨時,由於路旁有許多中學生在等公車,我發現我的標語其實太過空泛而難讓對事件一無所知的路人們了解。如果以台中公園的出沒人群和一中街出沒的人群為考量的話,改用「社維修法依舊違憲,性工作權何時實現」似乎是比較容易讓觀者留下印象。

四、地點

集合與解散地點均是台中公園,由於當天該地另有天主教會台中教區50週年慶活動園遊會,以致許多與恐同教會們交手過(特別是真愛聯盟事件)的前輩們有些戒備。但當我們對對方保持距離,或是因經驗而預設對方可能有攻擊行為時,自己陷入備戰狀態的緊繃感其實不是很好受。

註:教會並非必定恐同,如同光教會真光教會即會主動舉辦同志友善活動。

五、交管

不知道是主辦單位和警方不習慣處理遊行路權,還是警方刻意不盡職責,本次遊行隊伍在馬路上其實走的艱鉅。我個人並不太介意隊伍因紅綠燈而被切斷,但是非常在意「究竟有幾個車道的路權」這個部份。各個遊行由於交通管制與路線考量,常會有「部份路段只有一個車道,部分則有兩個車道的路權」這種事發生,是以較有經驗的警方,多會擺放交通錐,或是在路中央(而非只有路口)指揮交通。

就此而論,本次台中警方對於遊行進行的順暢度,即頗有可議。鮮少有走入馬路中的交通指揮(大多為遊行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而控制紅綠燈的交警也不多。儘管確實有一定比例的警察有協助讓行駛中的車輛不要入侵我們的路權,但其他警察不是在路邊眼睜睜看著隊伍因違法併排的車輛而必須走上馬路,就是拿著攝影機蒐證。我個人最在意的是本次有許多並非派出所警察或交警,而也有不少刑警穿插其中,這或許可以解讀為:台中警方對遊行隊伍不信任,而過度恐懼會有刑案發生。

另外,就政治操作的陰謀論來說,警方如果要刻意污名化某個遊行團體,也非常容易。因為只要不擺放交通錐且不指揮,一般路人就不會知道當下的路權是屬於遊行隊伍的,那麼對一般路人來說,是他在「行使路權『時』被遊行的交通組『工作人員』侵擾」,而非「行使路權『之前』,被『公權力』告知已被限制」。如果要做比方,就像是「進到餐廳坐下之後才被趕走」和「進餐廳前就被告知沒位子」給人的不爽程度。在這樣的狀況下,路人其實會對遊行隊伍不滿,而因此也對遊行的訴求有著負面情緒。(註:我並非認為本次警方或其高層有此故意,本段僅是對此制度的心得)

本次對交管問題的抱怨,一般是在進入一中街附近(三民路上,過了精武路之後)由於路旁違規停車,而致隊伍必須走上快車道,以及進入小巷(育才北街、錦新街)後必須與行走中的車輛擦身而過。但對我來說,卻是在三民路與公園路口的感受最深:

台中市中區 三民路公園路口

如圖(遊行路線為紅色箭頭),這個路口的設計,讓行人很難靠著三民路二段東側往北過馬路到三民路三段,本次遊行隊伍也是必須先走到A點(光復國小外操場正門),再等紅綠燈走到B點。而B點附近(在我經過時)其實並沒有什麼交管人員,以致於剛剛才為了「該怎麼過馬路」而煩惱的我(們),又因為三民路的車輛而退到了B點的人行道上。這時真情酷兒Vincent大喊「不要走人行道!路是我們的!」

我瞬間覺得非常羞愧!除了是因為我「跳上」人行道時,完全沒有注意到B點的人行道並沒有無障礙坡道可以讓Vincent的輪椅上下(而他依然用輪椅跟大家一起「走」完這充滿障礙的路線全程),更因為我明明就走在一個有合法路權的遊行隊伍中,竟然還在沒有交管的地方推定自己沒有路權,而退縮了起來--原來我(們)已被馴化成「先委屈自己,確認不會干擾到別人,再行使正當權利」。即使「先確認別人是否受害」的心態有助於培養公德心和提醒自己不要濫用權利,但在這正是要爭取應屬於我們的權利的時刻,也正是要展現我們無須再為了傳統價值而偽裝成異性戀的當下,我「走上人行道」這種甘於屈就的行為就顯得相當諷刺。

附論:我個人認同一般道路使用者可用「路權被侵害」為由而表達對遊行行為的不滿,但鑒於遊行權是憲法上的權利,是以路人的路權並非被遊行隊伍侵害,而是被公權力所侵害。也就是說:因為他人的合法遊行而致損害者,國家應依損失補償制度(如國家有故意或過失,則依國家賠償法)給予救濟,而非受害者對遊行隊伍求償--不過這細節究應如何判斷與實施,我未有定論。

六、旁觀

台中的遊行人潮,當然不比在首都的遊行,似乎也沒有比高雄的時候多,但我發現路人的反應卻比北高都熱情。

(一)婚紗

中區的三民路正是有名的婚紗店聚集地,而在這(現行)象徵著異性戀價值觀的店面中,卻不乏與遊行隊伍招手的友善人士們。我目睹了某街角的二樓店家整層樓近十人都走到落地窗前揮手表達善意,而又另聽說某店也在我們經過時,有兩位女子即在店中作勢親吻。

(二)公車

我目睹了三台以上的公車上有與我們揮手的民眾。其中雖有兩台是中學生,可能只是因為新奇而揮手,但我們可以知道這場遊行已經成功地被他們看見、討論、記得。而其他成年人敢在公車裡-一個被陌生人包圍的環境中-揮手對同志表達善意,也表示台中人的真實心態其實並不反對同志,而或許只是誤以為其他人都還恐同。

(三)公園

集合地點的性質,也是與北高遊行的不同之處。台中公園平常就會有人潮,所以出發前和集合後都會有圍觀的路人。我發現這些圍觀的人們都駐足了不少時間,而且有不少是中年以上的一個個路人。

另外,直到晚間六點半時都還有約兩百人以上的人潮留在聚集地,專心聽著台上的演說(當時是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四)在地

本次的肉熊比北高都多,而且有許多並不像是北高的打扮,我想他們大多是在地人吧。不管本次在地人出席的多不多,至少應該能夠感受到「走出來並不會受到傷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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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的態度變了??

已沒聯絡的最後一任女友曾在關係很糟的時候說過「你變了,我也變了。」但我總覺得不是那樣的。

內在的價值觀和脾氣,變化得很少也很慢。彼此會在曖昧和熱戀時感受到的那些「後來似乎不再出現過的好」,是由於一開始對彼此的好感產生了「害怕對方不接受自己」的心理。
而當確認了對方對自己的好感,且又沒有感受到對方已將自己之前的行為視為自己真正的個性時,難以長期壓抑的本性就會冒出來。

這就像禮堂或室內音樂會場的椅子,當有人要跨越自己而進出時,我們會調整姿勢將腳收起以便讓別人通過--這是為了迎合對方的需求。
但我們並不會一直保持那樣緊繃的姿態就為了讓人通過,更有甚者,也許後來就厭倦了這種委屈而不願再將就。
只是,我們跨越別人的大腿前會先目睹對方的刻意改變與扭捏,而進入曖昧期前並無從得知對方過往的生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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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KTV

三月三號禮拜三,下午三點四十七分,2010
錢櫃新竹北大店,一人獨唱四小時
總花費:(179*2+129)*1.1 = $535.7
本行動跟失戀沒有關係

歌單(依順序):

  1. 梁靜茹 - Fly Away
  2. 張信哲 - 愛不留
  3. 阿密特 - 分生
  4. 五月天 - 倔強
  5. 鄧麗君 - 時の流れに身をまかせ
  6. 五月天 - 約翰藍儂
  7. 張 宇 - 四百龍銀
  8. 阮丹青 - 有染
  9. 卓文宣 - 想家
  10. 李宗盛 - 鬼迷心竅
  11. 梁靜茹 - 茉莉花
  12. 梁靜茹 - 無條件為你
  13. 陳 雷 - 往事就是我的安慰
  14. 王 菲 - 打錯了
  15. 方炯鑌 - 遺憾
  16. 梅豔芳 - 親密愛人
  17. 陳綺貞 - 我親愛的偏執狂
  18. 邰正宵 -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19. 伍 佰 - 美麗新世界
  20. 范瑋琪 - 可不可以不勇敢
  21. 齊 秦 - 外面的世界
  22. 青鳥飛魚 - 張三的歌
  23. 張惠妹 - 知己
  24. 張信哲 - 信仰
  25. 歐德洋 - 咻咻咻
  26. 蕭敬騰 - 新不了情
  27. 林志炫 - 心痛的感覺
  28. 吳克群 - 吳克群
  29. 莫文蔚 - 愛情
  30. 張雨生 - 我的未來不是夢
  31. 張 懸 - Live酒館300秒
  32. 蘇 芮 - 一樣的月光
  33. 趙 傳 - 我是一隻小小鳥
  34. 薛 岳 - 溫柔的拒絕
  35. 五月天 - 闖
  36. 游鴻明 - 國王的新歌
  37. 王 傑 - 一場遊戲一場夢
  38. 林/李 - 你那麼愛他
  39. 成 龍 - 男兒當自強
  40. 光/曹 - 少年
  41. 蕭煌奇 - 你是我的眼
  42. 梁靜茹 - 分手快樂
  43. 張惠妹 - 記得
  44. 陳淑樺 - 夢醒時分
  45. 五月天 - 愛情萬歲
  46. 江 惠 - 家後
  47. 五月天 - 黑白講
  48. 張玉華 - 空心吉他
  49. 蘇有朋 - 背包
  50. 鄧麗君 - 時の流れに身をまかせ
  51. 江得勝 - 藍夜

  • 喉嚨狀況比自己想像的好一些,雖然還是啞掉了。
  • 雖然知道[吳克群]的MV裡有大學同學,但直到這次才有仔細看。確實拍出來和他本人一樣帥,不過還是希望他多點肉。
  • [可不可以不用幹]的時候忍住了,但是連自己都很意外是在[你是我的眼]泣不成聲。(明明我覺得這首歌並不成功)
  • 點了一年多來不敢承認的[愛情萬歲],不過最爽的還是在[家後]之後把[黑白講]吼完了。接上[空心吉他]時,一度很佩服自己可以成功地轉換兩種唱法。
  • 系統裡[時の流れに身をまかせ]的歌手是[佚名],但明明MV主演就是歌手本人。
  • 有點想常常這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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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印象

應藝所的人跑進音樂所休息室發了[彩妝的友善態度]問卷。題目是一堆對於彩妝的描述,而填答者則要回答「這樣的句子對於『彩妝』是不是一種友善的描述」。

很有趣的設計,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機緣生出來的。如果問題設計的好的話,那麼其結果將會是「人們在明知道自己並不客觀的狀態下,卻嘗試做出客觀判斷的掙扎」。

我有一點點享受這樣的折磨

據說上次的主題是「刺青」,不過反正我都是把主題換成「作愛」之後再來決定回答

有點想把一些題目打上來,不過我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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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違的台中

不知怎地,各個case在這兩週幾乎都有更新要求
於是最近總沒能成功讓自己好好放鬆
前天經前輩提醒才驚覺台中爵士音樂節已經開始了

是位最近在台中看房地產的前輩
聽他提到台中市的街道狀況和生活習慣
總覺得自己跟台中已經整個脫節了啊
該找時間回家了吧

說到爵士音樂節
去年拿亞軍的那隻可愛大熊學弟好像有說要教我鋼琴
原本還說我今年要參賽的勒

....似乎也不需要動用到「人事已非」來描述
雖然確實是名副其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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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主題

主題是性開放,但切入點和作品標題還沒想好。


當然是為了自己才選這個題目的。當初要不是有學弟把我拉去聚會,可能我現在還呆呆的異男忘,乖乖的寫程式吧(是說依我打混的個性再回去弄程式的話很可能連混畢業都有困難)。但說實話,進圈子的一年三個月來其實觀念沒有改變太多,還是一樣贊成開放式關係,還是一樣覺得戴套肛交比接吻安全,還是一樣覺得陳冠希沒有錯,還是想要靠身體賺錢(但不能在台灣)....


他們說你醜,這樣才會讓他們覺得自己很帥。
--海綿寶寶
我似乎在每個領域中,經歷過初學階段之後,都有著這樣目中無人的高傲,但其實自己並未有什麼真能經的起考驗的能力/事蹟。


當我覺得我什麼都知道時,他們給了我學士學位。
當我發現其實我什麼都不知道時,他們給了我碩士學位。
當我認清別人也什麼都不知道時時,我已經拿到博士學位。
但我們還是得做點什麼才能混口飯吃,或說,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像人類的所有認知/邏輯/思想的最基礎其實都是主觀而抽象的一樣,我(們)並不真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東西,而是在生活經驗中去嘗試歸納,然後把自己明知也可能錯誤的歸納結果,當作唯一的圭臬來信仰。據說我曾經最喜歡的數學也是一樣:
歷來數學家總是擁有許許多多的技巧,以消解或避免邏輯矛盾所引起的問題,而使數學免於產生危機。


扯遠了。總之今天跟董老師聊過之後又再次體認到自己還有很多要努力的事情,長久以來都把這件事情看的太過簡單了,除了孟子那句「說大人則藐之」害人不淺之外,也許真的是太常被讚美讓沒經歷過挫折的我太過高傲了吧。

要讓一個選手墮落很簡單啊,只要稱讚他就行了!
--野村克也
不能在高傲下去了,還有很多事情要請教很多貴人的呢。


話說回來,作品的要求只有「與即時多媒體系統裝置相結合」,並沒有提到音樂性要如何....


目前想做的清單:

  • 開自己的整場音樂會(要先把論文要的那首解決)
  • 2009的日文檢定二級,2010的日本留學測驗
  • 大專盃健美比賽
  • 考軍樂預士,入伍前學Sax
  • 把屌練到19cm長(目前是16.5cm)
  • 跟阿賢打聽去日本拍G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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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看書了

到圖書館翻了翻學長姐的紙本論文。不過認識的人裡只有找到李世揚黃秀媚Jose Durate李幸輯的。游丹綾的還沒有是不意外,沒找到最切合我需求的蕭淑瑾劉聖賢的比較麻煩。(請原諒我連名帶姓的打,這都是為了SEO啊)但是另外又翻其他所的論文,收穫不少。

讓我想了比較多的是應藝所動畫課老師紀柏舟的論文。除了文中提到的人生經歷很「活潑」之外,也讓我一直擔心的「音樂的具體化」問題稍微有點頭緒了。
確實是在第一堂動畫課時(才)有了些醒悟,就人類過往的大眾藝術(意指被大眾認可的人所認定為藝術的東西)中,名為"音樂"的是聽覺藝術中抽象的部份(在此假設如相聲之類的表演藝術,可以把聲音的部份抽離出來而成為作品)。而視覺藝術中即使是文字,也有很大的比例是以具體的方式呈現的。換言之,觀賞者對於視覺藝術能夠比較直覺地理解與記憶。
我對視覺藝術的接觸甚少,但是印象中想到的能夠被人們所記憶的,都是有著具體事物的外型的。即使像是抽象畫,一般在講述Picasso的人物抽象畫時,仍然是先以具體的部份--諸如眼、鼻、口、耳做為理解的開始。就如同教學時我們常「舉例」,而灌輸聖經本身就是用「說故事」來傳達信念--因為經驗法則告訴我們這樣容易讓成功地灌輸思想。(題外話:剛剛查Picasso怎麼拼的時候意外看到了PhotoShop CS4有個有趣的功能叫做Content-Aware Scaling,可以把圖片弄得像畢卡索的畫的效果。詳見http://www.dab.idv.tw/blog/archives/000918.php
但對於身在音樂所的我,即使使用了具象的素材,素材的組成方式似乎也不被允許太過像是廣播劇。總覺得今年竹韻搬上台的<News>對我來說已經是一種具體素材的門檻了。而學吉他以來開始聽的流行歌更明確地告訴我,大多數歌曲的主體是歌詞而非音樂--即使我們仍然堅信著音樂是讓歌詞能夠被流傳的協力者。
我希望能以性開放為主題之一,在曲子中就寫入我過往以來對於荒繆的社會價值觀的怒罵,但是我的音樂能力沒有辦法表達這些。我希望曲子發表時我只需要做一兩個關鍵的提示就可以讓沒有藝術背景的觀眾們了解我的思想--而非我的手法。
也許這些抱怨音樂難以直接理解的想法也可以是主題之一。

另一個讓我感到訝異的是建築所設計創作組的蔡嘉豪,因為他的論文格式跟我所知道的完全不合(有興趣的可以去下載看看,有點像是建商的精美宣傳書刊)。找時間去問問所辦和圖書館是怎麼回事好了。

對了,還翻到偷我iCash的那傢伙的碩士論文,題目看起來跟系所名稱沒啥關係,不過方向倒是很令人感興趣。但我現在對於英文書已經敬謝不敏。(大學時倒是趨之若鶩)
題外話:今天有個新聞是清大博士生偷了女友的電腦。清大最近醜聞一直被爆,看樣子公關有待加強。不過其實交大也是有博士生小偷的啦。

除了論文之外,也翻了一點點的JAVA,是該好好學學了。吉他和資工,這兩個令我心虛的經歷都已如此不堪,我昨天居然還在妄想以後去考台大法律、師大體育和成大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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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

我們以糖果來誘惑小孩
期待給小孩吃糖就可以讓他們乖巧

於是
我們期待給暴民金錢就可以讓他們安靜
期待給男同志肛交就可以讓他們聽話
期待給女性陰道塞入小黃瓜就可以讓他們服從

-------
我們知道小孩和暴民的思考能力欠佳
於是把自以為也是類似情況的男同志和女性們當做無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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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刺激

我們嚮往著高潮,但高潮之後的卻不一定是滿足
(本文將多次提到與性有關之價值觀與性行為之描述,請讀者務必確定自己已滿法定年齡(18歲)後再閱讀)


做愛也跟嚮往大學的高中生一樣(抱歉我不知道技職體系的狀況),大多數人都因為徬徨而選了大多數人趨之若鶩的選項,也因為沒有其他目標而選擇繼續盲從,然後把自己不明所以的選擇當做信仰崇拜著。
而我們對於性刺激的嚮往,就像是聽膩了Mozart所以想要換姿勢嚐嚐Eric Clapton--明明還有很多未深刻享受到的部份,卻急於尋求「『全』新」的事物。

穿著內褲的性感,一般被認為是因為有所遮掩和距離,但是其實實際做愛時,見識到性器官的時間並不長。如果我(們)能夠盯著胸部或大腿長時間欣賞,應該也能夠盯著性器官做長時間的欣賞。
只是,要臉與身材都是上等就已不易,商人和我們就也只好忍受不怎麼漂亮的性器官。
(奇怪..打字出來之後說服力比原本設想的薄弱許多)

如果他人的性器官也如身體的其他部位那麼容易碰觸,也許我們也能夠盡情持續欣賞全裸的畫面,而不會讓刺激太快就滿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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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中獎機率

昨天去新同盟時不知怎第一堆人開始討論這話題,究竟是中兩張200元的機率高,還是中一張1000元的機率高呢?

論點一:假設只開一組號碼,有兩張發票,則兩張都中200元的機率是1/1000000,一張中1000而另一張連200都沒中的機率是2*(1/10000)*(999/1000),若忽略999/1000的話,中一張1000機率高出200倍。
論點二:同樣假設開一組號碼,但有10000張發票,以期望值計算,應有10張中200元,但卻只有1張中1000元....

好吧,那只好真的列算式了,假設有n張發票
% 開一組號碼
% 紅線為:恰好兩張恰好中200
% 藍線為:恰好一張恰好中1000
function haha(n)
a = 1:n;
r2x200 = (a.*(a-1)/2).*power(9/10000, 2).*power(999/1000, a-2);
r1x1000 = a.*(9/100000).*power(9999/10000, a-1);
plot(a, r2x200, 'r', a, r2x1000, 'b');


嗯....好像怪怪的....

那....% 開三組號碼
% 紅線為:至少兩張中獎
% 藍線為:至少一張中1000元以上
% 這是MATLAB程式碼
function qq(n)
a = 1:n;
t2x200 = 1 - power(997/1000, a) - a.*(3/1000).*power(997/1000, a-1);
t1x1000 = 1 - power(9997/10000, a);
plot(a, t2x200, 'r', a, t1x1000, 'b');



再把範圍擴大到1000張發票的話:

所以如果一天三張發票的話,中兩張200元以上的機率是中一張1000元以上的兩倍。

大概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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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amity

音樂究竟造了什麼孽

可以讓為之痴狂的人免於受到責難



就連其他也被歸類為藝術的都沒有這麼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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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 vs. Love

這是個老題目了。我們就從法條來切入吧:

中華民國刑法 第一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第245條
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二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好啦,衛道人士們又會說了:無罪不表示沒有過錯。那麼請再看一下以下的思辯(如果我沒有濫用「思辯」一詞的話)
性行為應該建立在感情基礎(甚或婚姻)之上
=> 必須滿足「愛」的條件之後才能能有「性」
=> 「有愛而無性」可以,「有性而無愛」不行
=> 「性」必須是「愛」的子集合
=> 「性」的標準比「愛」還高
=> 「性」比「愛」還重要

印象中有位學弟曾經以「但我們可以沒有『性』」來反駁我,不過這跟我們常常在挑選伴侶時使用「寧缺勿濫」一詞一樣,並不能作為「愛比性重要」的論點基礎。其實上述推論的最後一個步驟有瑕疵:標準較高的不一定比較重要。但是這樣的解釋其實更加確立了「性」與「愛」彼此的獨立性。重點是,如果您認為「性」不重要,那麼它就不需要附屬於其他比它重要的東西。(當然,即使他真的很重要,也不表示它應該附屬於比它不重要的事物上。不同事物的重要性 如果沒有繼承關係的話 就無需因重要性的高低而有先後次序之分)

總之,
如果「性」不重要,他就沒有理由必須依存於「愛」而存在。即使是宣告「性」是「愛的副產品」,也不夠資格否認「性」單獨存在的可能性,更不能說「有性無愛」是有罪的。

目前我可以接受的「先有愛才能有性」的論點是:為了避免性病與其他需經親密接觸方能傳染的疾病蔓延(比較自私的說法是:為了不被傳染那樣的疾病),所以只允許「可能引發傳染的事件」發生於「當事人們已彼此了解互信」之後。但是這個論點除了消級地允許通姦之外,甚至並沒有阻止同性間性行為和亂倫。(請注意我並沒有要污名化同性間性行為。相反地,「亂倫」除了在隱性遺傳疾病和愚民的人事管理上較難處理之外,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事實上,如果法令是採用「防疫」的論點所制定,那就是剝奪了人民的人身自由(是否選擇對自身有「潛在」危險性的遊戲,其規定居然比香菸還有鉤心鬥角這種已知具有「確實」危險性的事物還要高!?);如果您硬是將自己的原則和價值觀套用到別人身上,那就是個自許為神的獨裁者了。

不過另外需要聲明的是,就如本網誌的側邊欄所說明的,選擇什麼樣子的價值觀與標準是個人主觀的自由,我們不應對於他人的選擇有所輕蔑,只要他也同樣尊重我們的選擇。(其實這個「互敬」也只是我個人的建議,您可以自由選擇不同意,但是請容我提醒您也別忘了現世報的因果論)是否要讓「性」與「愛」有優先順序或是從屬關係,純屬個人意願。事實上我個人甚至願意遵從情感對象的意見而中止多重性伴侶的狀態。

最後,附上七年前的社論:
節錄,原文載於自由時報2002年5月13日
通姦不道德嗎?

有的婚姻允許配偶滿足其同性戀取向,有的婚姻容許配偶「有性無愛」的通姦(如嫖妓),芸芸眾生人間百態,不是每一對夫妻都堅持「性忠貞承諾」與「不對通姦事宜說謊」這兩項要求。

即使有些人認為性忠貞的承諾乃是婚姻的必要道德,但是他們的道德觀點不應該強加於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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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力與常識

我自認平常對於別人的能力奢求太多,不過遇到的以下例子還是讓我很震驚:

1. 清大資工系主任:2005的課程拿了1993年的晶片生產技術比較列表;不知道chip和die的差別;沒意識到同學們可能不知道yield的意思。
- 虧妳專長還敢寫「VLSI輔助設計」,而且清大資工還自稱很偏硬體(不過那好像是在她的兩屆前系主任在標榜的)

2. 音樂系畢業:不知道許多平台鋼琴的鍵盤是可以抽出來的;也不知道鋼琴的八度其實是不準的
- 該不會連中間那個踏板是在幹麻的也不知道吧....

3. 會彈古箏的德國國立埃森音樂院最高藝術家文憑:不知道「達文西」不是姓;不知道鋼琴換弦的價位;也不知道鋼琴調音用的消音楔子;更沒意識到擊弦位置對音色的影響。
以藝術家來說,我不介意知不知道達文西的事,但是又身為教育家的話....

4. 教數位音樂的北德州大學作曲博士:不知道小提琴的雙音要怎麼拉;不知道FFT的Window是什麼;不知道音訊存檔的Resolution是什麼
- 拜託不要再說[傅立葉轉換]的英文簡稱是FFT了,你真的知道第一個F是什麼意思嗎?(不要跟我說FFT是Final Fantasy Tactics,我玩過廿分鐘)

5. 古典音樂錄音師:不知道台灣大多數鋼琴上三弦的鍵是會共用琴弦的


其實自己也是沒什麼能拿的出來看的東西:
國三開始碰Cakewalk可是還沒有像樣的曲子;
高一開始學吉他可是到現在還是只會彈很簡單的華語流行歌;
有救生員執照但是連蝶式50m和潛泳25m都很吃力;
大一開始學日文卻連三級檢定都是驚險過關;
大二開始寫網頁卻連Apache的設定都不了解;
大四學了法文但是看到句子還不見得念的出來;
有清大資工學士學位證書但是連*nix跟Mac都沒用過;
音樂所都讀一年半了卻沒有任一首可以好好彈完的鋼琴曲;
都讀到碩二了卻連查論文都不會;
... 族繁不及備載

最過分的是自己對於針對前述那些人的指控其實也是一知半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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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與壁花

音樂在大多數人的生活只是比花瓶更沒有存在感的裝飾品

而Double Bass在交響樂團裡的地位就跟音樂在日常生活的地位類似

任何一個錯音都會被當作是在客廳裡的狗屎一樣嫌棄

任何一個搶戲都會被當作是在總統府前裸奔一樣取締

任何一個平順都會被當作是在上課之時講話一樣允許



流行音樂就跟群眾運動一樣

即使我們無法,也不用去否定其與非流行樂在本質上的差異

但我們都很清楚流行的原因是包裝

[1945]會紅是因為[海角七號],不是因為旋律

[海角七號]會紅是因為茂伯,不是因為愛情

杜正勝的論文會沒被看就否定是因為外在言談,不是因為實質內容

而群眾運動則是因魅力而起,不是以理性為由

我們已經因為太過習慣而自己合理化了愛屋及烏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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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新立異

驚世駭俗 美女碩士拍百男陽具 - 「反撲物化女性」 還徵千名網友自拍性器
http://0rz.tw/a15aP (壹蘋果網絡)

我想遲早會有朋友轉這個過來,乾脆自己先轉好了
原本是在tt的新聞區上看到的,說實話儼然是個標新立異,也就是個上下交相賊的方式博取讀者的注意-不管是蘋果日報本身還是許小姐。
蘋果很清楚讀者不會因為被拍攝的是男體而有太多注意,於是把焦點移到了「藝術家(她是這麼自稱的)是女性」這個觀點上。

也去看了一下她的無名Blog,即使對於人體拍攝上有下功夫,不過沒什麼令人驚艷的東西(當然這不能作為否定其存在的理由)。
雖然我上報的事件並不怎麼駭人聽聞,真的做過的標新立異的事情也隨時間被遺忘,不過還是能夠抓到一些她的目的-人生體驗:整個活動在她生命中的價值並不會是最後的藝術品本身或是碩士文憑,而是她自身因為此事件而體驗到的社會大眾的價值觀和反應(除了Blog上有些筆戰之外,壹蘋果網絡的下面也有一些大多膚淺但是更能代表大眾的言論)以及外在對於自己的反應所做的省思;而在增加了自身經歷之外,她還為自己創造了名氣。

不過單就這個事件我看不到她哪一點值得欽佩的地方,這還是在一個社會價值的框架之下(again, 這樣的說法並不是要否定事件存在的意義),相比之下我還比較喜歡第二個引用了他Blog文章的人:http://www.wretch.cc/blog/sym818 即使我無法否認這跟性別有關係,但是背景音樂是貝多芬[月光]第一樂章的吉他版這點讓我很是喜歡。

因為無償,所以我應該不會去報名。

好像應該去認識一下應藝所那個大鬍子學長,下次跟信男問問看好了....

批評完了還不認識的人,下次來批一下已經認識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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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

有位吉他學生這幾週都很沒動力,今天連在我面前會裝的笑臉都收起來了。

雖然年齡是他的兩倍,卻在昨天的他看見自己--而且不是他這個年紀的我自己

那孩子想要打棒球,但是盡責的家長安排的才藝課卻不允許讀書、上課、練琴以外的時間

好像上我的課還有上課前的翻漫畫成了他少有的放鬆時間-不過是用逃避式的放空

察言觀色的能力已經內化了,這孩子內在的個性將不再外顯,他已經帶上面具。


但是我們還是不懂

不懂為何大家要嘲笑「不勞而獲」的心態,明明那只是「有效率地達成目標」的一種極致啊;


而我們還是不平

大人們總是用一副「長大後你就會懂」的口吻,卻不願意去了解我們的觀感

只是因為「我們終將變成你們,但你們不可能回歸年輕」的現象允許了你們對我們的輕蔑嗎?

我也經歷過一些,我知道大多數人都會感嘆自己過去的無知。但那不應構成設想「其他人都會跟自己有相同經歷」的絕對因素

明明【小孩大聯盟】有著這麼多次因為進入青少年而離開的例子



那麼,沒有看到今晚笑臉般的雙星拱月的人們,應該也會怨恨我在此惡意提醒了他們失去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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