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巴比祈禱 Prayers for Bobby

首先感謝于美人2010-04-14在[新聞挖挖哇]節目上大力推薦

(另於2010-04-16的[國民大會]節目中也有一段表態
對一個希望被聽見心聲的群體來說,有著此形象的公眾人物的支持,是莫大的鼓勵--而且是在如此知名的電視節目上。

這麼重要的片子,事隔15個多月才要在台灣上映是頗可惜的一點。身為男同性戀而且還愛著家人,會感動到哭是正常的,但我(們)無法確認這部片是不是真也能感動到其他人。(畢竟是真實的個案,確實也不太方便表現出全方位的觀感)以下指出我(們)在推薦給別人之前,需要做好的心理準備:


首先,Bobby是男同性戀。
儘管這部電影的主題完全可以延伸到親子關係的衝突,但是對大多數人來說,在情感上並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夠套用。
片中顯少提到lesbian,儘管很多次地用了homosexual這個詞,我印象中僅有兩次提到女同志:(可能還有)
1. P-FLAG聚會中有家長以gay來形容他的同性戀女兒
2. 法案辯論庭上的言論發表之中
而在肉慾的表現上,也是多以男體來表現,這對於女同志(以及她們的家人)來說,認同感也許不會那麼強。


第二,衝擊的是基督教教義
在不那麼「信奉」基督教的人眼中,很可能會將事件歸咎在「因為母親太過迷信」上面。而這樣的想法非常容易讓人忽略了「自己也是迷信」,即使不見得是因為「宗教」而是「道德觀」。甚或者,「傳宗接代」是個比「讓上帝滿意」更有建設性的堅持


第三:那些還是相信「同性戀有罪」的人,完全可以說「這個母親不想承認兒子受到魔鬼的誘惑」。
我們並沒有解決「有人被魔鬼誘惑」這件事,而是一昧的相信「我們和我們所愛的人絕對不會被魔鬼誘惑」--即使我們用了「We shall blame the sin, not the sinner.」來自我安慰對於親友的墮落。
除了基本教義派之外,大多也都認同:「聖經是由人寫的,其字面意義可能並非上帝本意」這雖然可以在「同性戀不如聖經字面上有罪」上論述,但是卻也消極地允許了其反面意見。


第四:女主角的「頓悟」太快了
她哭倒在牧師面前之前,並沒有癥結點指出她受了什麼影響而相信「同性戀無罪」,至少我沒有察覺。
但如果連身為gay的我都沒有發現的話,怎麼能奢望那些不打算給我們太多機會的恐同人士們意識到呢?
基本上我覺得那一幕及其之後的運鏡/劇情鋪陳都嫌粗糙--儘管哭戲另人動容


整體來說,我頗為擔心這部片給異性戀和恐同人士們能帶來的影響,可能不如我們自己所預期的。不過,它成功地說服了(大多數的)我們身為同志的正當性,這個部份確實不可抹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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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內八人行 樂享開放性關係

轉載自[2010年04月13日蘋果日報,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Q:你們8個何時開始同居,進行開放性關係?

我和Peter交往7年,兩人都在讀博士;Bruce是sales,養了沒工作的Jerry;Hom是建築設計師,跟Eric交往10幾年,感情穩定;內科醫師Kevin跟做傳媒的Paul是一對。我們8人會有同住公寓的構想,起先是來自Hom、Bruce跟Kevin,他們3人是舊識,行事生活態度都很西化,加上經濟無虞,我們4對就買了同層4戶,進行Open Relationship。

我、Hom和Paul都曾到美國念書,觀念受到的衝擊多,對Open Relationship也有較正向的認同。我在國外念書期間,性生活非常豐富,對象一天到晚在update,西方人是這樣,只要跟你看對眼、聊得來就上床,不喜歡拖泥帶水,把打砲當成是吃頓簡餐,拒絕複雜又要等很久的料理。

回台灣我們8人決定用這種方式生活。平日同聚機會不多,性關係是自由選擇,我們跟平常人一樣上班,下班各自回家,我若想約Bruce,Bruce當晚就到我家住,Peter就去睡Jerry那;Hom若約Peter,我就得去和Eric作伴。

我們8個用1對1,沒有多P,我們怕得性病,固定才能享有安全性關係。每天要不花錢找人做愛,絕不是件容易的事,找對象喬時間約地點,都要計劃,改成這種8人關係,反而獲得另一種享受。以我來說,這種型態才能滿足我的慾望,傳統的一夫一妻太偉大,很難遵從的禮教。

Q:這種多重性關係,會不會因為延伸出更深的情感,破壞平衡?

假如我愛我的伴侶,會希望他去做他想做的事,這種想法是超越傳統關係之上的。我們用藥助性,享受身體刺激;也用情趣商品,獲得新奇。我們8人都把性看得很簡單,有愛才有性的說法,我們覺得是bullshit。

記得我剛回台北就業,還沒伴,找一夜情後,對方都習慣一再邀約,破壞了只發生1次的開放性關係原則;而且這種第一次上床就想談交往的實在太誇張,我認為因性交往的關係,通常難以穩定,可是進入8人關係模式,我們每1人都有7個選擇,拿捏的恰恰好,不會有感情問題。假使我對Paul動了情,那是不切實的,之後我會改約其他6人,等念頭散了再約。

Q:這種開放性關係在台灣可行性高嗎?

不可能成功,執行會很辛苦。台灣主流價值觀和道德根深蒂固,不是偷過1次情、搞1次多P就能改變的。我們現在的方式是安全濃縮版,就像我們分處各個工作位階,也會有顧忌,這事如果被知道,一定全毀,所以得低調。8人到底行不行?當然行,只是在台灣還不適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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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地雷

雖然我也決定試著別這麼在意,但以下這些確實是我(目前)的地雷:

  1. 加我MSN之後,丟「你是?」
  2. 現實生活中對眼前的標語、開關、旋鈕視而不見,然後問我操作方式
  3. 在網路上詢問極其簡單就可查詢到的資訊
  4. 在與裸照無關的部落格文章下面回應跟我要無名相簿密碼
  5. 在我的噗浪中以「回應」的方式打招呼或是詢問「為什麼加不了」
  6. 問我「可以交個朋友/認識一下嗎?」
  7. 在交友網站問我的MSN、E-mail、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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