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巴比祈禱 Prayers for Bobby
首先感謝于美人2010-04-14在[新聞挖挖哇]節目上大力推薦
(另於2010-04-16的[國民大會]節目中也有一段表態)
對一個希望被聽見心聲的群體來說,有著此形象的公眾人物的支持,是莫大的鼓勵--而且是在如此知名的電視節目上。
這麼重要的片子,事隔15個多月才要在台灣上映是頗可惜的一點。身為男同性戀而且還愛著家人,會感動到哭是正常的,但我(們)無法確認這部片是不是真也能感動到其他人。(畢竟是真實的個案,確實也不太方便表現出全方位的觀感)以下指出我(們)在推薦給別人之前,需要做好的心理準備:
首先,Bobby是男同性戀。
儘管這部電影的主題完全可以延伸到親子關係的衝突,但是對大多數人來說,在情感上並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夠套用。
片中顯少提到lesbian,儘管很多次地用了homosexual這個詞,我印象中僅有兩次提到女同志:(可能還有)
1. P-FLAG聚會中有家長以gay來形容他的同性戀女兒
2. 法案辯論庭上的言論發表之中
而在肉慾的表現上,也是多以男體來表現,這對於女同志(以及她們的家人)來說,認同感也許不會那麼強。
第二,衝擊的是基督教教義
在不那麼「信奉」基督教的人眼中,很可能會將事件歸咎在「因為母親太過迷信」上面。而這樣的想法非常容易讓人忽略了「自己也是迷信」,即使不見得是因為「宗教」而是「道德觀」。甚或者,「傳宗接代」是個比「讓上帝滿意」更有建設性的堅持
第三:那些還是相信「同性戀有罪」的人,完全可以說「這個母親不想承認兒子受到魔鬼的誘惑」。
我們並沒有解決「有人被魔鬼誘惑」這件事,而是一昧的相信「我們和我們所愛的人絕對不會被魔鬼誘惑」--即使我們用了「We shall blame the sin, not the sinner.」來自我安慰對於親友的墮落。
除了基本教義派之外,大多也都認同:「聖經是由人寫的,其字面意義可能並非上帝本意」這雖然可以在「同性戀不如聖經字面上有罪」上論述,但是卻也消極地允許了其反面意見。
第四:女主角的「頓悟」太快了
她哭倒在牧師面前之前,並沒有癥結點指出她受了什麼影響而相信「同性戀無罪」,至少我沒有察覺。
但如果連身為gay的我都沒有發現的話,怎麼能奢望那些不打算給我們太多機會的恐同人士們意識到呢?
基本上我覺得那一幕及其之後的運鏡/劇情鋪陳都嫌粗糙--儘管哭戲另人動容
整體來說,我頗為擔心這部片給異性戀和恐同人士們能帶來的影響,可能不如我們自己所預期的。不過,它成功地說服了(大多數的)我們身為同志的正當性,這個部份確實不可抹滅。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