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行不一

我贊成/推廣性開放,但我沒能繼續作為性開放的實踐者。

身為一個曾經在死會狀態實踐性開放的人,我自己的理由是「現在只對現任有性趣,連看片子都不太能硬起來」,而我所要質疑的,是我這樣的理由被解釋為「因為我太愛他」的合理性。

我認為,從小被灌輸的價值觀,仍是深植在潛意識中的。所以當進入一段感情,就會不自覺地「套用」了那些被灌輸的模式,以致我並非在思緒上有著「我愛他,所以不應該跟別人性交」的念頭,而是「直接」就變得對其他人沒有性慾。

依照我的論點,人們並不是生而就覺得「應該要性忠貞」,而是經過教育之後才這樣感受的。但既然我(們)的理性又已經得出「性開放應該被接受」,那麼為了不讓下一代也跟我一樣被傳統價值觀束縛(進而掙扎),我會繼續推廣性開放。但當然並不是覺得每個人都應該實踐之,而是至少讓這件事可以很公開的談,並且尊重別人的選擇。

這種尊重並不容易,特別是對於「完全無法理解」的人來說。以我自己為例,當我從「反對婚前性行為」變成「性開放的實踐者」時,就只是覺得以前執著著性忠貞的自己「很蠢」,而變得完全無法認同性忠貞。一直到了跟前任交往期間,我發現自己即使看色情圖片/影像也很難有性衝動,我才又可以體會性忠貞的想法,以及質疑/反思性開放的合理性。

有個常遇到的問題是:是否要接受另一半去通姦?這個問題跟下列情形有點類似:

  • 你信猶太教,那麼是否要讓基督教的另一半過聖誕節?
  • 你喜歡動作片,那麼是否要跟喜歡文藝片的人交往/結婚?
  • 你不吃辣,那麼是否要去改變從小吃川菜長大的伴侶?
比較過這些問題之後,其實並不難發現:人與人的關係,並不是只有性價值觀會造成彼此的不認同/不諒解,而是所有的價值觀/生活習慣都是相處中的難題。

雖然有點跳太遠,不過還是引用一下《情色風暴1997》的台詞:
「我也覺得我的當事人所辦的刊物十分噁心,可是我們若因為自身的好惡而剝奪他人的自由,那就背離了人權的真諦。」
(其實我沒看過這部電影,這是二次轉錄自〈一位異性戀學長 對於同婚的看法〉)

延伸

我這種「理性上支持性開放,情感上卻已難實踐」的狀態,被自己意識到是屬於「受到傳統價值觀的束縛,而且無從掙脫」的情形之後,我發現要去理解「廢除死刑的掙扎」就變得容易一些了。
反廢死論者常這樣批評廢死論者:「等到你的摯愛被姦殺,你就會支持死刑了。」說真的,我完全認同這個說法,但是這些卻仍不能夠推翻任何一個廢死的論點。我們並不能夠因為「情感上無法接受」就去否定一個真理/事實的存在。至於那個是不是「真理」,就不是本文重點了。

後記

  1. 我國民眾對死刑的「依賴」,我個人認為跟《包青天》連續劇的灌輸有非常重大的關係。
  2. 本文原應撰於三個月前,由於我太懶以至於跟他分手後也直到現在才寫出。目前的我並不清楚自己是否會再變成性開放的實踐者,但確定的是當時的我真的對其他人沒有性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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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議題納入中小學教育

有許多討論還蠻深入的,但由於我個人的EQ還無法應付那些討論帶來的壓力(特別是在PTT上),所以目前並沒有看過足夠的資訊,本文僅列個人對此事件的一些看法。

  1. 問題不在於「該不該納入」,而是「要怎麼納入」。義務教育只有九年,所以同志議題本來就應該被放進中小學教育(我們甚至還沒討論中輟生)。既然如此,那麼對於「教學效果不彰」這個現況,所應檢討的即是教師養成的部分(更不應該等到任教後才要求研習)。
  2. 所謂「但同運團體又提不出完善的配套措施」的說法,需要給的回應是:「同志議題應如何教導」並不是同運團體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就如流浪狗並非只是愛狗人士的問題)。許多同運人士(如果我也算的話)確實尚未提出有足夠說服力的教案,但既然「同志議題納入中小學」已如前述實為必要,「想出一個好的辦法」就是所有人努力的目標,而不是直接宣告「不可能有好方法」。
  3. 單純以現在的教育界狀況來斷定「不適合教」已是不當連結;而單純只以部分教師的經驗,就來斷定現行教育成果,又是一種偏頗。PTT八卦板#1Dh5gQeF的作者提到他在第一線的經驗,說明小學生很容易政治正確但心口不一,我相信這個部分是事實。但相對的,也有許多也在教育第一線的朋友們,經歷過不少中小學生對於同志的友善表現,這些經歷不應該被掩蓋。
  4. 雖然與此議題不直接相關,但討論中不難發現許多人忽略了:
    1. 很多人沒念高中,甚至沒念完國中
    2. 成年人的性別意識也不見得足夠
      試想:[百萬小學堂]的問題,怎會一堆高學歷的人答不出來?
我自己針對此議題,另有懸而未解的反面意見,不過由於立場有些受限,還請有興趣的朋友私下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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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問蔡英文性向

本文針對施明德那篇〈謎樣的總統候選人〉,在此拋磚引玉,盼先進們不吝補充,並歡迎轉載、引用。

以前我是很容易被不當連結和置入性行銷蒙騙的,這次還真不知道是施明德退步了,還是我進步了。
  1. 不需要對總統(候選人)客氣,是早已公認的觀念,不需要「現在」的施明德來教。
  2. 「蔡英文被過度保護,且有誠信問題」的困境即使存在,也沒道理用性向問題來針對之--就如要衝破拒馬,拿雞蛋砸是沒啥用處的。
  3. 真要貪汙的話,異性戀也可以不要結婚。要防止一個「不被法律拘束的吳淑珍」出現,若依其立論,應該擔心的是總統是否有地下情人,而不是總統的地下情人是否跟他有相同性別。
  4. 「一旦出櫃後,那才會成為私事」這種說法如果正確,就會跟前述「擔心總統同性配偶淪為吳淑珍」的立論完全衝突。
  5. 事實上,「一旦出櫃後,那才會成為私事」這說法只是自欺欺人,是那些充滿八卦嗜血的群眾們自己找的台階。性向從頭到尾都可以是私事。
  6. 「沒有出櫃的誠信與勇氣,如何領導國家」這句話,句型上看似OK,但若把問題改成:「若許信良/謝長廷沒有公布屌長的誠信與勇氣,如何領導國家」即足見矛盾之所在。胡志強的健康狀況或許跟公益有關,但我們還需要討論邱毅的假髮嗎?
  7. 「在位而未出櫃的同性戀政治人物,一旦衣櫃被打開,反而變成醜聞,沒有不下台的」這句在邏輯上是廢話,因為每個人都會下台。至於觀其真意,我記得國外有個議員就是極力反對同志友善政策,卻在gay bar臨檢時被發現其性向,但似乎沒有因此下台。(純為筆者印象,還請網友/先進們提供資料)施的這種用詞根本就是想用煽情的方式來煽動群眾。
不過話說我覺得這部分再鬧下去,對同運的效果可能不會再多有加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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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六歲女童性侵案

關於日前的六歲女童性侵案,我寫了篇文,主旨是「法官的錯不在『判罪』而是『量刑』」,敬請參照另一個部落格
補充:跟植物人做愛,算不算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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