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不科學?
網路上這篇愛因斯坦反駁老教授「信耶穌不合科學」的文,其實論述方式有誤,簡述如下:
一、邏輯
(一)即便是(自認為)經歷過,也有可能是自己的記憶或感官機制出錯,例如飛蚊症讓我們誤以為有蚊子,3D影像誤以為看到立體,而對記憶的研究也指出一群經歷過相同事件的人仍會對同一個事件有相互牴觸的記憶。
(二)如果「惡」是缺乏「善」,那麼要如何評估一塊石頭的「善值」和殺人魔的「善值」?
如果石頭的善值高於殺人魔,那要如何說明「善值為零」是甚麼?
如果石頭的善值低於殺人魔,那麼就是「殺了再多人,也還是比一塊石頭更善良」。
這兩者其實都還是可以說得通(例如絕對零度也從沒有達到過;而定義為「從事善行的可能」的話即可能推論「人必善於物」),但前提是到底要如何界定「善」?(註:「如何測量」是另一問題)
(三)同樣以「能量」為例,即使「能量必不為負值」正確,那麼在「能量可能到無限大」的前提下,「能量的差異」就可以到負無限大。而「善」值就一定不是另一個值的差異值嗎?
二、己見
(一)該文中有問題的不是二元論,而是在二元論的主張下卻預設是某一邊的答案--類似於公投預設為「不通過」的情形。教授的論述方式只有「沒看見真能證明『上帝存在』的方法」,他的錯誤在於「根據這些方法,你的上帝是不存在的」這句話。在能夠證明哪方的正確之前,「信耶穌不合科學」的意義跟「信『沒有耶穌』不合科學」是一樣的。
類似的情形發生於刑事訴訟:只針對「能否證明被告有犯罪」而不會著重「能否證明被告『沒有』犯罪」,另可搜尋〈請給我一張無罪判決確定證明書〉。
(二)會喜歡這篇而轉的心態,其實是見獵心喜於看到自己不認同但又無力反駁的論者被洗臉。另參Ming-Tsung,〈為什麼不要跟人爭論政治、宗教議題?——我們先用情緒下決定,再用理性找理由〉,Read for Joy (Blogger,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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